报废汽车业务流程介绍
1、车主带报废手续到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;
2、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,收车牌;
3、到档案管理岗领取盖好业务章的报废申请表。
报废汽车标准介绍
1.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车)、矿山作业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;重、中载货汽车(含越野车)累计行驶40万公里、大、中、轻、微型客车(含越野车)、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;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;
2.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车)、带拖挂的载货汽车、矿山作业车及各类出租汽车,其他车辆使用10年;
3.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的;
4.车型淘汰,已无配件来源的;
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流程主要包括回收、拆解、破碎和再制造等4个环节。
回收:从用户手中收购报废汽车进行拆解。主要流程为车主到车管所领取车辆报废登记表;将报废汽车运送到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交车登记;汽车报废,办理注销手续。
拆解:拆解是报废汽车处理的基础。主要目的是为了抽取废液,拆除能够重新利用的零部件、轮胎、塑料、电子电气设备等等。拆解过程中主要会用到的设备有安全气囊、氟利昂抽气机、升降平台、翻转平台等。
报废车肇事无保障。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,因无牌无证,并且车辆不值钱,往往弃车而逃,给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,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。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,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,处理难,难处理,死者无安葬费,伤者无费。而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,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,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。
再制造:在拆解过程中获得的零部件常含有磨损、裂缝、破碎等缺陷。通过一定的工艺,对废旧零部件所含有的缺陷进行处理,消除缺陷,使零部件性能达到重新利用的水平。
根据规定,已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:达到规定使用年限;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;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,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;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。
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,规定明确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校车使用15年;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。
规定称,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根据规定,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。